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2023年度耗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2023年度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院招第2022025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招标公告于2023年1月16日9时至2023年1月23日17时。在此期间有大连海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绘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羿通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09:30前,有大连海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绘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羿通科技有限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
开标日期:2023年2月7日
招标内容 :详见需求表。
中标人名称:大连海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大写:壹拾捌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 小写:188760.00 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需求。
公告期限: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348560551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 系 人:王工 徐工
电 话:18325918813 158553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