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河航道毁损航标应急维护工程成交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港航管理局淮河航道局的委托,对2021年淮河航道毁损航标应急维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1年淮河航道毁损航标应急维护工程
招标编号:ahqs-2021-0729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求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hqs.com.cn/)同时发布。在此期间内3家单位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于2021年8月27日9点00分举行了竞争性磋商。
磋商日期:2021年8月27日
采购内容 :淮河航道毁损航标应急维护工程。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交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9.098255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国文兴、张强、王书文
公告期限: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磋商供应商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若磋商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省港航管理局淮河航道局
地 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230
联系人:程主任
电话:0552-317979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 系 人:常工
电 话:0551-65630833,18900512614
电子邮件:641987573@qq.com
发布日期:2021年8月30日